调动机构、法律和文化资源实现两性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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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机构、法律和文化资源实现两性平等

妇女地位委员会 第五十二届会议 2008年2月25日至3月7日 临时议程 项目3(a)㈠ 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以及题为"2000年妇女: 二十一世纪两性平等、发展与和平"大会 第二十三届特别会议的后续行动:重大关切领域 战略目标和行动的执行情况以及进一步的行动和 倡议:两性平等和赋予妇女权力的资金筹措 具有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巴哈教国际联盟提出的声明 秘书长收到以下声明,现依照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1996/31号决议第36和37段的规定分发。

New York—1 February 2008

声明

 

女孩和妇女在家庭、社区和国家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无疑已得到确认:妇女是下一代的启蒙教师;妇女的教育对家庭的物质、社会和经济状况是否良好有巨大影响; 妇女参与经济可提高生产率且推动经济进步;妇女参与公共生活促进了治理且降低了腐败。然而,尚没有任何国家充分实现两性平等。妇女承担了这一持续不平等的 最直接的代价,而与此同时,人类社会各方面的进步也因世界一半人口不能发挥其潜能而受到了阻碍。

最近几十年来,制订了一些有重大意义的文件,其中详述了妇女权利,呼吁终止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且概述了推动两性平等战略。[i] 系统地执行这些措施无疑需要重新认真考虑预算优先事项和进程。然而,为这一工作筹资只是一个方面。如巴哈教国际联盟在其给妇女地位委员会第五十一届会议的声明中所述,体现在价值标准和机构准则方面的法律机制和文化之间仍存在巨大鸿沟,难以实现两性平等。[ii] 各种文化、机构和法律的障碍阻挠世界一半人口取得迫切需要的进步,两性平等综合筹资办法必须消除这些障碍。

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提出三项措施供各国政府审议:(a) 采取长远观点指导中短期两性平等筹资工作;(b) 利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评价国家预算;(c) 结合宗教观点和制度。

采取长远观点

为了拿出一致且有说服力的两性平等观点,领导人须摆脱主要受危机驱动的、被动反应型的行动模式。除短期目标外,领导人须制订长远政策,不受选举周期 这一束缚思维的紧身衣限制。完全注重短期目标往往会导致最低的标准、狭窄的定位和妥协的立场。着眼于一代、两代或更多代的长远定位可使政府有机会探索更广 泛的政策和方案选择,且考虑非政府组织、商业部门、学术部门和非正式部门等的各种贡献。[iii]

长期办法的第一个支柱就是对待实现的更广泛发展目标和成果达成共识。各国政府提出的两性平等目标须纳入整个社会的福利:男孩、女孩、男人和女人;社 会的和平与保障、健康和福利、经济进步、环境可持续性及社会治理机构。长期办法的第二个支柱涉及衡量所述目标的进展情况。甚至对两性问题可能敏感的国家也 往往缺乏监测工具和制度,不能衡量其政策对女孩和妇女的影响。因此,确定筹资倡议的有效性必须制订指标。考虑到国家和地方情况的差异,"一刀切"的指标不 可行,各区域须制订最切合其具体情况的工具。巴哈教国际联盟期待着参与关于这一重要倡议的讨论。

国家预算与人权标准保持一致

我们对各国政府的第二个建议涉及国家预算符合国际人权标准的措施。一国政府的预算不会在价值标准上保持中立,而是体现了这个国家的价值标准——重视谁、重视谁的工作及其如何酬劳。[iv] 尽管预算的制订往往没有纳入性别观点,但两性预算倡议影响扩大表明,这些领域正逐渐融合,使预算编制进程与国家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 对妇女歧视公约)承担的义务保持一致。这种两性分析有助于识别预算进程、分配和结果中的两性不平等问题;评估国家解决这些不平等问题的责任。[v] 然而,以权利为本的办法要发挥效用,不仅须考虑妇女,还须考虑其从出生到童年到青年的整个生命周期,因为对妇女的歧视始自这些早期阶段,也形成于这些阶段。

以权利为本的办法不是没有先例。若干国家已经成功地赋予妇女政治权力、提高妇女在劳动力中所占比率和帮助妇女实现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平衡。[vi] 这些国家在一定程度上成功应对了这些似乎难以处理的问题,其他政府若仔细研究其做法则会大有裨益。在按性别开列的发展指数和妇女权力措施方面被联合国开发 计划署排名最高的挪威是一个颇为成功的实例。其他国家分析针对不同性别的有效政策及在采取这些政策时碰到的法律、制度和文化障碍有助于根据具体实例拟订政 策建议。

让宗教和宗教领袖参与

决策者往往不愿涉及对待妇女的态度方面的文化和宗教因素,因为担心这样做可能会造成纠纷或者不了解针对何人和如何进展。两性平等的实现进程异常缓 慢,正是因为关于妇女作用和责任的问题对一些最冥顽不化的人类态度提出了挑战。考虑到宗教无论在激励还是在贬低方面都对群众有巨大的影响力,各国政府不能 对其视而不见。

政府和宗教之间若没有不间断的对话,宗教极端主义则会盛行。激进的宗教言论在不同时候利用贫穷、不稳定及伴随全球化和获取信息技术的社会经济变革, 对政治和公共政策施加巨大的影响。在这种事态发展中受到伤害的是妇女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例如,世界一些地区又恢复了对妇女在家庭、社区和世界中地位的窄 义观念。减少对妇女权利的供资部分原因是这些社会和文化变革。使事情进一步复杂化的是,许多国家继续在文化和宗教方面对关于妇女权利的国际条约有所保留。 今天,在《世界人权宣言》通过近六十年和《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生效26年后,各国政府不能再对那些公然违背国际人权标准的宗教惯例和教条置之不理,必须 对其进行研究和仔细审查。

尽管现实情况很具挑战性,但宗教组织仍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有影响力的网络。在许多饱受冲突之苦的国家,宗教组织是唯一幸存下来的机构。在健康、环 境、债务减免和人道主义支助等领域,正是宗教组织一直站在最前沿,深入被忽视的地区且影响政府的政策。此外,考虑到宗教和文化对人们形成妇女在社会中所起 作用的观念方面有极大影响力,宗教组织和教徒须有意义地参与推动两性平等议程的工作。尽管初看起来,财政和经济的立场观点似乎与(宗教共有的)伦理和价值 标准的立场观点不相调和,但是政府和宗教组织都须熟知彼此的理论依据和观点,因为它们涉及同一现实情况。对基本的价值标准达不成共识,则不可能有公平的经 济制度;与经济状况脱离的伦理和价值标准的概念就不会实现。

通过采取长远观点、努力把国家预算与人权义务相统一且与宗教建立联系,各国政府就能够调动机构、文化和法律资源,为两性平等供资工作提供便利。然 而,须谨记的是,提高妇女地位不是一种特权、技术活动或魔弹,它是在更大范围内形成有序社会的工作的一部分,在这种社会中,男人和女人、父母和子女、雇员 和雇主、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都遵循正义的原则,且体现了人类的最高愿望。

 [i]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北京行动纲要》、安全理事会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的第1325号决议以及千年发展目标都提出了构想和具体行动计划。

[ii] 巴哈教国际联盟(2006年)。《法律改革之外:消除对妇女和女孩暴力行为的文化与能力》。纽约。

[iii] 考虑到完成中等教育约需17年和完成高等教育约需20年,长远观点可更充分地考虑和努力调整一国的教育资源。

[iv] Budlender, D(编制)(1996年)。《妇女预算》。南非民主学会,开普敦。

 [v] Elson, Diane(2006年)。《促进女权的预算编制:监测政府预算是否与<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保持一致》。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妇发基金):纽约。

[vi] Hausmann, Ricardo, Laura D. Tyson和Saadia Zahidi(2007年)。《2007年全球两性差距报告》。世界经济论坛:瑞士达沃斯。